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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2-29
我所律师代理的韩美林先生著作权维权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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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随着我国文化艺术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日渐繁荣,在激起大量艺术从业者、收藏者热情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侵权行为。为了在最短的时间获取最大的利润,部分艺术从业者选择了“走捷径”的方式,利用知名艺术家的影响力,直接仿制甚至假冒艺术家的署名对外销售、拍卖自己的作品,从中获取不法利益。类似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阻碍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艺术家如何迅速、有力的维权,以及在处理案件中律师如何配合法官审理案件,本案的圆满处理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我所律师代理的韩美林先生著作权维权案尘埃落定

 

近日,我所律师陈丽华、黄婧代理的著名艺术家韩美林先生诉济南某公司、汪某及伍某三被告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历经两级法院审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和解及调解,韩先生长达一年多的维权行动终于落下帷幕。


案情回顾

韩美林先生是著名艺术家,曾获联合国“和平艺术家”等多种荣誉称号,其涉猎的艺术门类广泛,除绘画及书法等艺术作品外,紫砂壶作品同样受到业内的广泛关注。


2019年8月,韩美林先生的学生发现济南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陈列并销售署名“韩美林”的紫砂壶 58 把,并附有署名“韩美林”及载有韩美林先生肖像的“作品证书”,后经韩美林先生确认,前述紫砂壶非其所作。考虑到侵权行为影响恶劣,为避免藏家受损,韩美林先生决定尽快起诉。经法庭审理查明,伍某制作、销售假冒韩美林署名的紫砂壶,汪某从伍某处购买116把,并将其中的58把卖给济南某公司由其公开销售。三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韩美林先生的著作权。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对被告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三被告认错态度良好,积极进行赔偿,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图2:侵权制品之一。原作陈列于韩美林艺术馆银川馆紫砂厅。


图2:侵权制品之一。原作存于韩美林艺术馆北京馆。


办案过程中的亮点


1、承办律师庭前准备工作认真、细致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公证取证,同时申请法院对济南某公司的58把紫砂壶进行证据保全。通过庭审发现新的侵权线索后,承办律师及时调整诉讼方案,追加被告并增加诉讼请求,济南有关法院按照规定提高了级别管辖。


本案涉及的侵权环节多,案情复杂。除常规的调查取证和庭前准备工作外,为进一步研判诉辩双方的观点,承办律师所在律所组织了两次模拟法庭,担任被告模拟代理人的律师们从不同角度发表可能的不侵权或者不赔偿的抗辩意见,为承办律师的庭审工作提供了全面、充分的素材和参考意见。


2、北京韩美林艺术馆资料部准备证据材料详实、充分

我们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成功的案件离不开客户与律师的密切协作和配合。北京韩美林艺术馆资料部员工均在韩美林先生身边工作多年,对作品和资料信手拈来。经与承办律师沟通办案思路后,他们分别从韩美林先生的艺术成就、权利证据、侵权证据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准备,无论从证据的形式,还是从证据的内容,均为法官了解韩美林先生艺术成就、梳理案情提供了丰富的内容,并为承办律师提出具体诉讼请求提供了详实的数据。


3、主审法官法律素养极好、办案经验丰富、调解工作耐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该案的主审法官是知识产权庭的田越洋庭长,田庭长法律功底极好、业务熟练、经验丰富,在证据交换时,组织各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作品比对,在举证、质证环节,要求各方对涉案紫砂壶的外观设计、署名部位及署名方式等细节进行逐一比对、拍照及摄像存证,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严格审核、固定并封存侵权证据,为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进入调解程序后,田庭长切中要害,既对权利人给予足够的尊重,又对侵权人给予足够的警示和善意的提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警之以法,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和解和调解。


4、原告韩美林先生长者风范,大家胸怀,既勇于维权,又体恤业内后辈

被告伍某作为业内人士,其假冒署名销售侵权制品的性质极为恶劣。庭审查清事实后,在主审法官多次释法说理后,伍某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主审法官转达伍某有悔改之意后,韩美林先生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被告伍某充分的谅解,希望其接受教训,潜心钻研业务,为振兴紫砂文化做贡献。


对于被告济南某公司及汪某,因其并非故意侵权,在他们承认错误、象征性赔偿损失后,韩美林先生授权律师撤回了对他们的起诉,且将获得的赔偿悉数用于韩美林艺术基金会的公益事业。


同时,韩美林先生为支持法院的工作,同意将涉案紫砂壶作为侵权证据在法院展示或用于警示教育,不再要求销毁。并向法院致信称:“对于本案处理过程中,主审法官田越洋及其他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付出的努力我表示由衷的感谢,谢谢你们!谢谢我家乡的法院,让我感到法律的人性和温暖。祝你们工作顺利,一切都好!”。

结语

本案虽已告一段落,但留给我们的收获和思索却是长久的。


智力成果的保护任重道远,除了权利人勇于维权,法律从业人员给予专业支持外,国家从立法层面重视更是极为重要。2020年11月11日我国颁布了最新修改的《著作权法》,增加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并将法定赔偿上限从之前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以及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决心。


侵权成本的提高,对侵权人会有所警示,也给权利人维权增添了信心和勇气,希望通过法律从业者及艺术界同仁们的不懈努力,正本清源,还艺术市场一片纯净的天空,让美永驻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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