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案情
解决过程
对于此案,笔者首先考虑通过认定婚姻无效的方式解决。但通过调查发现,因二人出生地住房区域已全部拆迁,人员安置情况不明,马某某父母的原始户口也无从调取,除了马某某、王某某双方及其父母自认,二人的血缘关系无法证实。而身份关系不适用自认。
上述路径显然不能解决问题,笔者遂考虑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解决。离婚诉讼首先要解决立案问题。为此,笔者携带律所调查函和马某某一起前往其户籍地派出所,调取了马某某、王某某一家四口常住人口信息,信息上并没有马某某和王某某现系夫妻关系的记载,只有两个女儿的父母系马某某和王某某二人的记载,但这并不能当然证明马某某和王某某现在系夫妻关系,因此无法据此立案。
笔者携带立案材料到法院与立案庭进行沟通,立案庭在听取情况、查阅材料后,与王某进行了沟通。在法院的协助下,王某某携带结婚证来到法院,马某某诉王某某离婚案得以立案。本案开庭审理后,经过法官数次释法说理,王某某终于同意离婚。随后法院为原被告制作了调解笔录及调解书。本案取得了比较圆满的结果。
德鸿说法
随着时代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法律知识越来越丰富。但十几年前在一些偏远落后地区,还存在一些陋习。于是就出现了马某某和王某某这样的婚姻关系。由于取证的困难,例如需要做血缘关系的鉴定、需要双方父母的配合等,使得一些常规的思路无法实现当事人的诉求。因此,需要律师更加主动耐心地寻找其他解决途径,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